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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哪些药能吃哪些不能吃

发布日期:2013-08-04   来源:本站原创
补血药
  妊娠时,孕妇的血容量增加,对铁的需求量相应增加,单靠每日的饮食补充是不够的,以防贫血应添加补铁剂。
助消化药
  多数孕妇早期常有恶心、呕吐、消化不良等症状。可服酵母片或多酶片2~3片,每日3次。也可服健脾胃的中药,如大山楂丸、加味保和丸。
防治痔疮的药
  妊娠后期,腹压增加及子宫增大压迫和影响静脉回流,使痔静脉易曲张,因而促进痔疮的发生和发展。所以必要时可服用缓泻剂软化大便,可选用乳果糖、甘油。局部热水洗涤后敷鞣酸软膏。此类中药一般性较寒凉,自己不可随意选用。
维生素、补钙药
  一般维生素和钙可从食物中获取,如孕妇常常发生小腿抽筋、腰背痛等情况,或有严重维生素缺乏的现象,则应采用一些药物补充。
  不要认为在怀孕期间就完全不可以服用药物,但是,绝对不可擅自服用药物。当然,孕妇染病治疗用药与普通人就不一样了。妊娠期母体各系统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,这些生理变化或孕妇的病理变化均可影响药物的代谢和排泄、药物的作用时间、药物在体内的半衰期。孕妇用药是否妥当也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智力发展和身体健康。
  一般说来,从受孕日?受精日 开始的大约3个星期时间,在这期间所使用的药,一般都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。而怀孕2个半月到4个多月的这段时期,是胎儿身体器官形成的时期,在这期间,如果对所服用的药物的种类不加以选择,对所服药物的剂量不加以控制,就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的危险。在怀孕4个半月以后,胎儿身体器官大致形成,此时服药一般不会造成胎儿畸形,不过,却可能会影响胎儿各器官的发育。胎儿处于发育过程的不同阶段,器官功能尚不完善,如用药不当,可能产生不良影响。为防止诱发畸胎,在妊娠头3个月应尽量避免服用药物,尤其是那些已确定或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。
  下面来讲讲药物对胎儿的常见不良影响。
  妊娠早期
  (即妊娠的头3个月)是胚胎各脏器的分化时期,最易受外来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。
  胚胎期已经出现胚胎的中枢神经活动,因此妊娠期妇女应慎服镇静、安定、麻醉、止痛、抗组织胺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的制剂,以免抑制胎儿神经的活动,并影响其脑部发育。
  妊娠后期
  孕妇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、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治疗,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,甚至死胎。
  氨基甙类抗生素可致胎儿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损害;妊娠5个月后服用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黄染,牙釉质发育不全,骨生长障碍;噻嗪类利尿药可引起死胎,胎儿电解质紊乱,血小板减少症;孕妇摄入过量维生素D导致新生儿血钙过高、智力障碍,肾或肺小动脉狭窄及高血压;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。
  中医认为,妇女怀孕后,一般都有阴血偏虚、阳气偏盛的情况,即如俗语所说的“有胎始有火”。因此,人参、鹿茸以及一些温燥性的药物,如附子、干姜、肉桂、胡桃肉、胎盘等,必须慎用。如孕妇服后出现轻度不安、烦躁失眠、咽喉干痛等症状,应停用上述药物。相应地,一些辛热的食品,如辣椒、酒等,也应少吃或不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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